在征收时是否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?

宣城律师 2025-03-17
外嫁女户口未迁出,一般应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等规定,户口未迁出且生产生活在原集体,未享夫方待遇的,应界定为成员。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如征地补偿被排除在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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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处理方式为提供证明并申请确认成员资格。应收集户口、生产生活证明及未享夫方待遇证明,向集体经济组织或相关部门申请确认成员资格,根据反馈采取相应法律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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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嫁女未迁户口,视情况处理。1.若生产生活仍在原集体,收集相关证明,申请确认成员资格;2.若已享夫方待遇,则不再享有原集体权益;3.遇到争议,可咨询律师或申请调解、仲裁,必要时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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